為什麼會有沒蓋成的學校與市場
都市計畫在劃設之初,會依人口成長預測配置國小、國中、市場等公共設施。數十年過去,人口結構改變、少子化與零售型態轉型,讓部分學校與市場用地失去興辦的必要,卻仍留在計畫圖上,也仍是私人所有。
這造成一個特殊處境:政府沒有興辦動機,因此更不會編列徵收預算;但都市計畫沒有變更,地主也不能建築。
學校用地的三個特點
一、多為整街廓劃設
面積大、地形完整,原始地主常是同一家族,經過繼承後形成大量共有。
二、變更檢討的可能性存在但不可預期
少子化促使部分縣市在通盤檢討時,評估將閒置的學校用地變更為其他使用分區。這類檢討的資訊都會公開,但過程漫長、結果不確定,不宜作為決策的唯一依據。
三、仍可作為容積移轉的送出基地
只要都市計畫書未規定應以區段徵收、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取得,學校用地在容積移轉市場上與其他公設地條件相近。
市場用地的兩個常見情況
- 早年劃設、後來由私人市場或商圈自然取代,用地一直閒置。
- 已興建公有市場但僅使用部分土地,其餘仍為私有保留地。
第二種情況要特別注意用地範圍與實際使用界線,交易前應辦理鑑界或套繪確認。
評估這兩類土地時要問的問題
| 檢核項目 | 為什麼重要 |
|---|---|
| 都市計畫書的取得方式 | 決定能否作為送出基地 |
| 法定容積率的認定基礎 | 影響可移出容積的計算 |
| 是否已列入通盤檢討 | 影響持有與出售的時間判斷 |
| 共有人與繼承狀態 | 決定作業時程 |
| 現況占用情形 | 影響點交與價格 |
冷門,不等於沒有價值
正因為市場上談論的人少,這幾類土地的地主往往缺乏可比較的資訊來源。吉田的做法是把評估依據攤開來說明:面積、容積、現值、可移入區域的需求狀況,讓您能與其他報價逐項對照。價格依縣市、區位與容積行情而異,我們不會用「稀有」或「冷門」當作壓價或抬價的理由。
稅務規定與其他公設地相同
學校用地與市場用地既然同屬公共設施保留地,就同樣適用下列規定: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,依《土地稅法》第39條免徵土地增值稅;因繼承或配偶、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,依《都市計畫法》第50條之1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。
對於已經放了兩、三代的家族土地而言,這兩項規定的意義在於:把權利釐清、把繼承辦好,本身的稅務成本並不高,真正的成本是拖延所帶來的追溯難度。
常見問題
Q1學校用地將來會不會變更為建地?
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確有變更的可能,但需經法定程序且結果無法預期。相關資訊都會公告,建議以官方公開資料為準,不要輕信非正式管道的說法。
Q2市場用地已經蓋了公有市場,我的地還在嗎?
若土地尚未被徵收或撥用,所有權仍然屬於您。建議先調閱土地登記謄本確認登記狀態,再以鑑界或都市計畫套繪釐清市場建物實際占用的範圍,作為後續處理的依據。
Q3這類土地的買方多嗎?
需求來自需要取得容積的建設公司,與道路、公園用地共用同一個市場。買方看重的是都市計畫條件與可移出容積,而不是公設種類的名稱,因此冷門並不代表沒有需求。
Q4機關用地、停車場用地也能處理嗎?
可以評估。這幾類用地是否符合容積移轉送出基地的資格,須逐筆調閱都市計畫書與各縣市的自治規定後確認,不能一概而論。提供地號後我們會免費查明並據實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