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權調查不是只調一份謄本就算數,而是把「這塊地是誰的、能做什麼、有沒有問題」三件事查清楚。
基本項目:
- 土地登記謄本:所有權人、應有部分、限制登記、他項權利。
- 地籍圖謄本:位置、形狀、臨路狀況、是否為袋地。
-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或使用地類別:能否建築、是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。
- 稅籍情形、地價稅與房屋稅有無欠繳。
進階但常被忽略的項目:
- 共有人結構與優先購買權的處理方式。
- 有無未辦繼承登記、地籍清理列管、列冊管理等狀態。
- 現場有無占用、地上物、耕作或既成通行。
- 有無被納入徵收、重劃或都市計畫變更範圍。
土地不像成屋可以走進去看,多數問題都藏在文件與現場的落差裡。調查愈完整,議價與履約的立場愈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