抵價地是區段徵收特有的補償方式。地主放棄現金,改領開發後的建地,等於用土地參與整體開發的成果。
實務上要理解的幾件事:
- 抵價地總面積依法以徵收總面積的一定比例計算,以百分之五十為原則,情形特殊經核准者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。所以個別地主分回的面積必然小於原有面積。
- 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,逾期就只能領取現金補償。
- 分配位置依作業規定辦理,未必留在原地;未達最小分配面積者,須與他人合併申請或改領現金。
- 分配結果與應領價值有落差時,以差額地價多退少補。
判斷要不要領抵價地,關鍵是評估開發後的區位條件與市場行情,並衡量自己能不能等。整個流程從公告到領地,時間常以數年計,期間資金無法動用。